发表时间: 2019年10月29日 来源: 建筑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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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公示 (AX第201938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28号)、《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黔建施发〔2005〕28号)、《关于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黔建施通〔2011〕148号)、《关于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建建通〔2014〕124号)、《关于强化施工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黔建建通〔2014〕331号)、《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事项的通知》(黔建建通〔2019〕12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经审查20家建筑施工企业达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求准予许可,现公示如下:
本次公示期为2019年10月29日—2019年10月31日(3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单位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内以实名方式向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中心窗口反映。 公示期结束后从2019年11月1日起,准予许可的企业经办人可携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附件下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原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正副本原件(新申报无需提供)至遵义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100米)市住建局窗口领取证书。 注:我局政务中心窗口在接件、受理、审查、公示及领证等所有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地址:遵义市政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联系电话:28221765 监督电话:28228526 28216301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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